河间市大河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18-10-30 15:50:00点击次数:1250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河间市大河路加油站

地理位置:河间市时村乡南马滩村西南

联系人:陈立巍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间市大河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河间市大河路加油站成立于200506企业类型:普通合伙企业;经营场所:河间市时村乡南马滩村西南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立巍;经营范围:乙醇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吕少彬、杨景辉;

2、现场勘查时间:20180913
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立巍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序号

危险、有害因素

主要存在区域或部位

1

火灾、爆炸

储罐区、加油区、输送油品管道、卸油点、人孔井、通气管口、加油机、加油枪(口)

2

中毒和窒息

加油区、储罐区

3

触电

站房、加油区

4

车辆伤害

卸油点、加油区

5

机械伤害

加油区

6

高处坠落

站房、罩棚

7

坍塌

站房、罩棚、罐区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总局7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该加油站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该加油站储存经营的汽油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需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物质,其临界量为200t

该加油站内的乙醇汽油最大储存量为105m3,折合成质量为70.875t;柴油最大储量为70m3,折合成质量为55.44t

70.875/20055.44/50000.3651

则该加油站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该加油站符合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编辑:admin)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