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保定兆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金家井乡南坡底村
联系人:张兆森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保定兆鑫商贸有限公司涞源县金家井乡南坡底村北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安全设施验收评价项目
简介:保定兆鑫商贸有限公司涞源县金家井乡南坡底村北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行政区划隶属涞源县金家井乡南坡底村管辖,法人代表:马江涛,注册资本:21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建材、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零售。
该矿采矿许可证证号: C1306002014107130135766,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104m3/a,矿区面积:0.0705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五年,自2014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8日。该矿山2017年4月委托中钢石家庄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基建工程施工单位为河北卓凡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北铜源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采用公路开拓,中深孔爆破,挖掘机装矿,汽车运输。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任志斌、国敬武;
2、现场勘查时间:2018年1月23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张兆森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安全管理缺陷、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放炮、火药爆炸、边坡坍塌、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职业危害)、自然因素危害、平面布置及公共安全危害等。
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有:安全管理缺陷、放炮、火药爆炸、边坡坍塌、车辆运输。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公布,《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修正案》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2号修订)的规定,对该矿山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该矿山为小型露天采石场,虽使用民用爆破器材,但使用的爆破器材由当地民爆单位配送,随用随领,不进行储存。起爆器材和炸药的单次使用量小于临界量,因此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该矿山使用的压力容器的介质为空气,不属于易燃介质或毒性介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该矿山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保定兆鑫商贸有限公司涞源县金家井乡南坡底村北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安全设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和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变更要求,可以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