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得文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易县得文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井尔峪建筑用白云岩矿
地理位置:易县高村乡井尔峪村
联系人:刘文芳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易县得文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井尔峪建筑用白云岩矿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易县得文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26日,住所位于:易县高村乡井尔峪村,公司类型属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文田。经营范围:石灰石开采、加工、销售;石灰石生产、销售;砂岩、铁矿石购销。
该公司设有矿权:易县得文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井尔峪建筑用白云岩矿,于2020年3月取得采矿证(证号:C1306002010117120079924),发证机关为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生产规模为127.00万吨/年,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白云岩,有效期自2019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3日。该矿现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FM安许证字【2017】保延310022号,有效期自2017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17日。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陈艳、任志斌、陈晶;
2、现场勘查时间:2020年06月10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刘文芳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该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为:坍塌(滑坡)、放炮、火药爆炸、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火灾、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危害等。
其中坍塌(滑坡)是主要危险因素,危险程度为高度风险,若出现坍塌事故征兆应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放炮、火药爆炸、车辆伤害、物体和打击触电5种危险因素的危险程度为一般危险,若发生以上5种事故需要整改;高处坠落、火灾、机械伤害、容器爆炸、粉尘、噪声和振动6种危险因素的危险程度为低度风险,需要注意。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对该矿山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1)矿山使用的民爆器材由易县永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配送、爆破,矿山不存储爆破器材;矿山一次爆破总装药量为0.45t,工业炸药临界量为10t,爆破器材使用量小于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该矿山使用的压力容器的介质为空气,不属于易燃介质或毒性介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该矿山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综上所述,易县得文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井尔峪建筑用白云岩矿的矿山开采、安全设施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现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满足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