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高阳县军质加油站(普通合伙)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王文英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林忠
地理位置 :高阳县石庄村(村南)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高阳县军质加油站(普通合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高阳县军质加油站(普通合伙)位于高阳县石庄村(村南),成立于2001年12月,公司类型: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文英。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前置汽油零售;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等。
该站经营的油品为: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汽油(乙醇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序号为1630。该站已取得了由保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冀保危化经字[2018]060598号,许可零售经营汽油,所以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该站现有员工5人,其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该站设有站房1座,罩棚1座,在罩棚下设6台加油机(3汽3柴),呈三排布置;储罐区位于站区南侧,设单体容积为15m3的埋地SF双层储油罐5台(3柴,2汽),储油总容积为75m³(柴油储罐容积折半为52.5m³),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根据《关于转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保环发【2017】7号的相关规定,该站应要求于2017年进行了双层罐改造,将油罐更新为双层油罐(内钢外玻璃纤维加强塑料双层油罐,简称SF),双层罐渗漏检测采用在线检测。加油管道更新为双层复合管道,双层管道渗漏采用人工检测,进一步提高了该站的本质安全性。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刘丽丽、郭雪娇;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1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林忠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爆炸、火灾、中毒窒息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汇总
|
操作过程 |
设施、设备 |
建构筑物 |
电气 |
检修过程 |
||||||
卸油 |
储存 |
加油 |
油罐 |
加油机 |
站房 |
罩棚 |
储罐区 |
||||
1 |
车辆伤害 |
★ |
|
★ |
|
|
|
|
|
|
|
2 |
高处坠落 |
|
|
|
|
|
★ |
★ |
|
★ |
★ |
3 |
火灾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化学爆炸 |
★ |
★ |
★ |
★ |
★ |
|
★ |
★ |
|
★ |
5 |
中毒和窒息 |
|
★ |
|
|
|
|
★ |
★ |
|
★ |
6 |
触电 |
|
|
★ |
|
★ |
|
|
|
★ |
★ |
7 |
坍塌 |
|
|
|
★ |
|
★ |
★ |
★ |
|
|
8 |
物体打击 |
|
|
|
|
★ |
|
|
|
|
★ |
9 |
机械伤害 |
|
|
★ |
|
|
|
|
|
|
★ |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总局7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该加油站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1)生产单元
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不存在生产单元。
(2)储存单元
该加油站汽油总储量为30m3,汽油的密度为0.75t/m3,折合成质量为:30×0.75×0.95=21.375t<200t,汽油的临界量为200t,其储存量远远小于其临界量。
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该站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及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安全管理等内容方面符合安全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