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高阳县长阳化工仓储贸易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高阳县周家辛庄村
联系人:赵荣欣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高阳县长阳化工仓储贸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现状评价简介:高阳县长阳化工仓储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2日,位于高阳县周家辛庄村,公司占地面积约1750m2,总建筑面积约77.4m2,注册资金三十万,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赵荣欣。公司法定代表人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现有员工3人,配备专职安全安全管理人员1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王玉娥 张涛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3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赵荣欣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灼烫、触电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如下:
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②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公司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醋酸、保险粉、天然气;其中天然气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表1中;保险粉、醋酸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表2中。
现在分别对该公司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1)灌装单元
灌装时使用过氧化氢溶液,直接从储罐内经泵打到塑料桶,不涉及储存,故灌装区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储存单元
该公司使用的过氧化氢溶液其临界量与公司最大储量见下表:
表3.8.2-1 物质名称、临界量
序号 |
物质名称 |
规格 |
临界量(t) |
储存方式 |
储存地点 |
最大存储量(t) |
1 |
过氧化氢 |
27.5% |
200 |
地上储罐 |
储罐区 |
79.2 |
液态过氧化氢密度为1.1t/m³,灌装系数为0.9,储量为1.1×0.9×40×2=79.2t<200t。
因此判定:该公司储存的过氧化氢(含量27.5%)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我公司评价组经过对高阳县长阳化工仓储贸易有限公司的厂址条件、总平面布置与建(构)筑物、安全管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物料储存、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方面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小组成员一致认为: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高阳县长阳化工仓储贸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及安全管理情况综合评价为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