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保定明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姜春龙
地理位置 :保定市竞秀区北二环路6366号商用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保定明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二环路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保定明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二环路加油站的建设单位为保定明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定明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5年8月,经营单位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兴。
经该公司投资建设的保定明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二环路加油站成立日期为2018年8月,经营单位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张文兴。该站位于保定市竞秀区北二环路6366号商用。该站定员7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建加油区、站房、罩棚、储罐区。
该站站区北侧新建罩棚一座,罩棚下设4台四枪加油机(均新购),包括3台乙醇汽油加油机,1台汽柴油加油机。新建站房一座,地上二层建筑。罩棚下设置特制SF双层承重油罐5台,均为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承重油罐,由西向东依次为2台单体容积为30m³的乙醇汽油罐、1台单体容积为20m³的柴油罐和2台单体容积为40m³的乙醇汽油罐,储罐总容积为160m³(柴油折半计算后为150m3),规模属二级加油站。
该站建成后,经营乙醇汽油、柴油[油品标号0号、-10号,闭杯闪点>60℃]。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车用柴油》GB19147-2016和GB19147-2016/XG1-2018第5.2条:0号、-10号柴油闪点不低于60℃,故该站经营的柴油[闭杯闪点>60℃]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所以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刘丽丽、郄志鹏;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3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姜春龙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爆炸、火灾、中毒窒息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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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过程 |
设施、设备 |
建构筑物 |
电气 |
检修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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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油 |
储存 |
加油 |
油罐 |
加油机 |
站房 |
罩棚 |
储罐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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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辆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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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处坠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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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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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化学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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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毒和窒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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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触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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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坍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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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物体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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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机械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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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总局7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该加油站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该站储存经营的产品有柴油和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是汽油,汽油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表1范围内,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如下:
(1)生产单元
在加油作业区,因管道内不储存汽油,因此生产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储存单元
该加油站汽油总储量为:140×0.75×0.95=99.75t<200t,其储存量远远小于其临界量。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通过评价,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了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