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航油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更新时间:2021-08-11 15:10:12点击次数:1139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望都航油加油站

地理位置:望都县郭中村

联系人:闫亚辉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望都航油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简介:望都航油加油站成立于1987年5月5,站址位于望都县郭中村,类型:集体所有制,法定代表人:闫亚辉,经营范围:柴油(闭杯闪点≤60℃除外)、汽油、农用农机配件零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扩大经营规模,满足市场要求,该加油站决定在原址进行改扩建。

对站内油罐区、加油区、站房、围墙等进行更新,拆除原来的站房、加油区、罩棚、油罐区和围墙,新建站房、罩棚、加油区、油罐区、围墙,旱厕利旧。该加油站建设项目于2019年6月26日在望都县行政审批局申报备案,取得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该站定员6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

该站站区北侧新建罩棚一座,罩棚下设4台加油机,包括2台四枪乙醇汽油加油机、2台四枪柴油加油机(均新购),南侧新建站房一座,地上一层建筑。油罐区设置在加油区和站房中间位置,内设5S/F双层油罐,其中330m³乙醇汽油罐和230m³柴油罐,储罐总容积为150m³(柴油折半计算后总容积为120m3),规模属二级加油站。

该站建成后,经营乙醇汽油、柴油[油品标号0号、-10号,闭杯闪点>60℃]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车用柴油》(GB19147-2016)和(GB19147-2016/XG1-20185.20号、-10号柴油闪点不低于60℃,故该站经营的柴油[闭杯闪点>60℃]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乙醇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所以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王玉娥、陈晶、周栋;

2、现场勘查时间:2020年6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闫亚辉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爆炸、火灾、中毒窒息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汇总

序号

危险、有害因素

位置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1

加油区

2

油罐内部

3

油罐人孔

4

卸油口

5

通气管口

6

油品泄漏部位

7

油品泄漏流至区域

8

用电设备及配电柜

注: 表示存在 — 表示不存在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汇总

序号

危险、有害因素

位置

车辆伤害

触电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坍塌

1

加油区

2

卸油过程

3

电气设施

4

检修过程

5

建构筑物(含配电室)

6

油罐区

注: 表示存在 — 表示不存在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总局7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该加油站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1)生产单元

在加油作业区,因管道内不储存汽油,因此生产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储存单元

该加油站汽油总储量为:90×0.75×0.95=64.125t200t,汽油的临界量为200t,其储存量远远小于其临界量。

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具备了验收条件。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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