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河北红日药都药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保定市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药都大路1号
联系人:张凡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红日药都药业有限公司中药提取和制剂车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简介:
河北红日药都药业有限公司是由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合资成立的中药提取和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公司厂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药都大路1号,法定代表人:张坤,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劳动定员200人。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浸膏剂、颗粒剂、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红日药都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以后,随着公司销售网络的扩大和完善,现有提取生产线产量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现有客户的需求,因此提出了中药提取和制剂车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利用厂区现有车间进行改造,不新增占地,项目周边及总平面布置、公辅工程、安全管理体制依托公司原有安全管理体制,从业人数不变,劳动定员仍为200人。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郄志鹏、孙一宁;
2、现场勘查时间:2020年5月26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张凡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容器爆炸、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
该项目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天然气,被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表1中。
现在分别对该项目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1、生产单元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所涉及到的天然气其中的成份甲烷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天然气从园区供气站用管道输送,不储存。因此,远小于其临界量,所以生产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所以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存在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储存单元
由于天然气从园区供气站用管道输送,厂区内不储存,厂区调压站和管道中量很小,可忽略不计。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河北红日药都药业有限公司中药提取和制剂车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按照相关的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可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