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建华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保定市满城建华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
地理位置: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石井乡西于河村南
联系人:刘朋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建华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保定市满城建华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成立于2016年7月,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石井乡西于河村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607MA07TD4X22,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负责人为杨建华。经营范围:汽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2月8日)、柴油零售;润滑油、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经营的油品为: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润滑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序号为1630,故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该站已取得了由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冀保危化经字[2019]060673号,许可经营车用乙醇汽油。
该站现有员工8人,其中主要负责人(站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加油兼义务消防员6人。该站设有站房1座(与已停业住宿、超市合建,中间实体墙隔开),罩棚1座,在罩棚下设12台单枪加油机(4汽8柴),呈双排布置;油罐区设有5台30m³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SF)双层油罐(1汽4柴,其中汽油罐中间隔开,盛装不同油品),油罐总储油量为150m³(柴油折半计算后为90m³),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刘丽丽、王红;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12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刘朋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有害因素存在区域、设备设施部位表
序号 |
危险、有害因素 |
存在区域 |
设备或设施 |
1 |
火灾、爆炸 |
储罐区(卸油点、操作井)、加油区 |
输送油品管道、加油机、加油枪(口)、通气管口、卸油口 |
2 |
中毒和窒息 |
加油区、储罐区 |
加油机、油罐 |
3 |
触电 |
发配电室、站房、加油区 |
配电柜、加油机、发电机等用电设施 |
4 |
车辆伤害 |
卸油点、加油区 |
油罐车、加油车辆 |
5 |
物体打击 |
加油区 |
加油机 |
6 |
机械伤害 |
加油区 |
加油机 |
7 |
高处坠落 |
站房、罩棚、辅助用房 |
站房、罩棚、辅助用房 |
8 |
坍塌 |
站房、油罐区、罩棚、辅助用房 |
站房、油罐、罩棚、辅助用房 |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该加油站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1)生产单元
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不存在生产单元。
(2)储存单元
该加油站汽油最大储存量为30m3,汽油的密度为0.75t/m3,折合成质量为:30×0.75=22.5t<200t。
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该加油站已取得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周边安全生产条件、平面布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