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河口加油城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01-31 15:01:00点击次数:789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阜平县河口加油城

地理位置:阜平县河口村(207国道)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易县小平地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阜平县河口加油城位于阜平县河口村(207国道),成立于20040331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24746871902N,经营单位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胡金海,经营范围:机动车燃油零售。汽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324日)、柴油、煤油、润滑油零售。以行政审批大厅核准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彭晓、王攀;

2、现场勘查时间:2021723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王志强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爆炸、火灾、中毒窒息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汇总

序号

危险、有害因素

存在区域

设备或设施

1

火灾、爆炸

储罐区、加油区、卸油点操作井

输送油品管道、加油机、加油枪(口)、通气管口

2

中毒和窒息

加油区、储罐区

加油机、油罐

3

触电

配电室、站房加油区等

配电盘、加油机等用电设备

4

车辆伤害

卸油点、加油区

进站卸油、加油车辆

5

物体打击

站房、加油区

加油机

6

机械伤害

加油区

检维修设备、加油机

7

高处坠落

站房、罩棚

8

坍塌

站房、罐区、罩棚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 18218-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

该站储存经营的油品有柴油(不含闭杯闪点≤60℃的柴油)和汽油,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表1范围内,临界量为200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1)生产单元

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不存在生产单元。

2)储存单元

该站汽油总储量为30m3,汽油的密度为0.75t/m3,折合成质量为:30×0.7522.5t200t,汽油的临界量为200t,其储存量远远小于其临界量。

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该加油站取得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周边安全生产条件、平面布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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