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安国市石佛供油站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刘跃刚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刘跃刚
地理位置 :安国市石佛村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安国市石佛供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安国市石佛供油站为农村加油点,始建于1989年,于2020年进行了双层罐升级改造,2021年2月26日取得了安国市行政审批局发放的营业执照,站址位于安国市石佛村,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刘跃刚。本项目占地面积900m2。
该站原有1台柴油加油机,4台25m3柴油罐,其中1台储存柴油,另外3台闲置,油罐均为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
该站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柴油,本次扩建后加油站增加乙醇汽油,因乙醇汽油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因此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项目总投资63.96万元。
新建站房、罩棚、加油区;油罐利旧,工艺管线重新敷设。新建站房一座,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75.40m2,设有营业厅、值班室、电厨房、配电室及卫生间;新建加油区,并新建罩棚一座,罩棚建筑面积96m2(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净空高度6m,罩棚下设4台双枪加油机,其中3台汽油加油机、1台柴油加油机,其中柴油加油机利用原有加油机。
储罐区位于站区中部,设有4台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SF)双层油罐,包括3台25m3乙醇汽油储罐,1台25m3柴油储罐,油罐总储油量为100m3(柴油折半计算后为87.5m3),加油站设计规模为三级加油站。
该站建成后,经营乙醇汽油、柴油[油品标号0号、-10号,闭杯闪点>60℃]。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车用柴油》GB19147-2016和GB19147-2016/XG1-2018第5.2条:0号、-10号柴油闪点不低于60℃,故该站经营的柴油[闭杯闪点>60℃]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所以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王玉娥、张乐乐;
2、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1月17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刘跃刚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爆炸、火灾、中毒窒息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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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过程 |
设施、设备 |
建构筑物 |
电气 |
检修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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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油 |
储存 |
加油 |
油罐 |
加油机 |
站房 |
罩棚 |
储罐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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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辆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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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处坠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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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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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化学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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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毒和窒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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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触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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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坍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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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物体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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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机械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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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总局7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该加油站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1)生产单元
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不存在生产单元。
(2)储存单元
该加油站汽油总储量为:75×0.75=56.25t<200t,其储存量远远小于其临界量。
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了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