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石佛供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更新时间:2022-04-15 08:50:00点击次数:986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安国市石佛供油站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刘跃刚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刘跃刚

地理位置 :安国市石佛村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安国市石佛供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安国市石佛供油站为农村加油点,始建于1989年,于2020年进行了双层罐升级改造,2021年2月26日取得了安国市行政审批局发放的营业执照,站址位于安国市石佛村,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刘跃刚。本项目占地面积900m2

该站原1台柴油加油机,4台25m3柴油罐,其中1台储存柴油,另外3台闲置,油罐均为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

该站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柴油,本次扩建后加油站增加乙醇汽油,因乙醇汽油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因此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项目总投资63.96万元。

新建站房、罩棚、加油区;油罐利旧,工艺管线重新敷设。新建站房一座,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75.40m2,设有营业厅、值班室、电厨房、配电室及卫生间;新建加油区,并新建罩棚一座,罩棚建筑面积96m2(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净空高度6m,罩棚下设4台双枪加油机,其中3台汽油加油机、1台柴油加油机,其中柴油加油机利用原有加油机。

储罐区位于站区中部,设有4台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SF)双层油罐,包括325m3乙醇汽油储罐,125m3柴油储罐,油罐总储油量为100m3(柴油折半计算后为87.5m3),加油站设计规模为三级加油站。

 

该站建成后,经营乙醇汽油、柴油[油品标号0号、-10号,闭杯闪点>60℃]。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车用柴油》GB19147-2016和GB19147-2016/XG1-2018第5.2条:0号、-10号柴油闪点不低于60℃,故该站经营的柴油[闭杯闪点>60℃]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所以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王玉娥、张乐乐;

2、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1月17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刘跃刚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爆炸、火灾、中毒窒息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汇总

 

操作过程

设施、设备

建构

电气

检修过程

卸油

储存

加油

油罐

加油机

站房

罩棚

储罐区

1

车辆伤害

 

 

 

 

 

 

 

 

2

高处坠落

 

 

 

 

 

 

3

火灾

4

化学爆炸

 

 

5

中毒和窒息

 

 

 

 

 

 

6

触电

 

 

 

 

 

 

7

坍塌

 

 

 

 

 

 

8

物体打击

 

 

 

 

 

 

 

 

9

机械伤害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总局7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该加油站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1)生产单元

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不存在生产单元。

2)储存单元

该加油站汽油总储量为:75×0.75=56.25t<200t,其储存量远远小于其临界量。

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了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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