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庞佐加油站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22-06-17 17:06:07点击次数:967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高阳县庞佐加油站

地理位置:高阳县邱佐村

联系人:韩经理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高阳县庞佐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高阳县庞佐加油站成立于1993年,类型:集体经营单位(非法人),注册地址:高阳县邱佐村,经营范围为:机动车燃油零售。车用乙醇汽油、柴油(闭环闪点>60℃),润滑油、石油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19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09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经营车用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序号为1630,故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该站已取得了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冀保危化经字[2019]121598号,许可经营车用乙醇汽油。

该站现有员工4人,其中主要负责人(站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加油员2人。该站共使用3座埋地卧式S/F双层罐:20m3汽油罐2座,20m3柴油罐1座,总容积为5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属于三级加油站。该站在罩棚下设3台加油机,呈单排布置。高阳县庞佐加油站于2017年12月对原有油罐和加油管道进行了双层油罐和双层加油管道更换。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彭晓、王玉娥

2、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3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韩经理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序号

危险、有害因素

位置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1

加油区

2

油罐内部

3

油罐人孔

4

卸油口

5

通气管口

6

油品泄漏部位

7

油品泄漏流至区域

8

用电设备及配电柜

注:√ 表示存在 — 表示不存在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

该加油站储存经营的汽油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表1范围内,临界量为200吨。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①生产单元

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不存在生产单元。

②储存单元

该加油站汽油总储量为40m3,汽油的密度为0.75t/m3,折合成质量为:40×0.75=30t<200t

由此,可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加油站已取得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周边安全生产条件、平面布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安全管理单元中安全负责人换取新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复训考核合格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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