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河北定州经济开发区河北旭阳新能源产业园(化工单元)
联系人:贾楠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30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王英其;注册资本:107982.657533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3000亩,公司现有员工2000余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余压发电;许可项目:供电、售电,煤焦油,煤气、粗苯,硫磺、18%浓氨水、氢气、邻苯二甲酰亚胺、二甲氧基甲烷、2-硝基丙烷的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9日);甲醇、乙酸、粗苯、二甲醚、液氨、杂酚、煤焦沥青、煤焦油、萘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9日);冶金焦、硫酸铵(化肥)的生产;冶金焦、硫酸铵(化肥)的批发、零售。化工产品的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煤炭、钢材(型材、板材、管材、金属制品)、焦炭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已有厂房、场地、设备的租赁;相关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和资产管理除外);物流辅助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隶属分公司经营餐饮、住宿及配套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项目拟以旭阳能源有限公司二期、四期、五期化产的脱硫废液为原料经过滤、浓缩、高温焚烧、稀酸净化、两转两吸,尾气回收工艺流程,最终生成硫酸,用于公司硫酸铵的生产。既较少污染,降低安全风险,又实现了循环经济。其中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仪表空气供应、燃气、氮气供应利用厂区内已有系统。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拟建项目的产品硫酸(危险化学序号1302,CAS号7664-93-9)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项目性质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彭晓、王玉娥、刘涛
2、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5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李成山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对该项目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装卸、辅助设施中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对可能造成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汇总,见下表。
工序 危险有害因素 |
预处理工工序 |
焚烧工序 |
净化工序 |
干吸工序 |
转化工序 |
尾气吸 收工序 |
硫酸 储存 |
尾气深度处理工序 |
检维修过程 |
公用工程 |
机械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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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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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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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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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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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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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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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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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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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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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和窒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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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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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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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的规定,本项目中列入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化学品有:煤气、氨、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磺。本项目硫磺为液态,五氧化二钒催化剂为一次填装,氨气为尾气深度处理装置使用,不设储存设施,采用管道输送,焦炉煤气为焚烧炉焚烧使用,不设储存设施,因此本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再对其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表3.3.3 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
物质名称 |
构成重大危险源临界量(吨) |
厂区内最大日储量(吨) |
q/Q |
二氧化硫 |
20 |
0.0167 |
0.000835 |
三氧化硫 |
75 |
0.0278 |
0.00037 |
∑q/Q=0.000834+0.00037=0.00087<1
因此,项目装置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工业煤气管道重大危险源辨识
依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工业企业煤气管道指生产经营单位用于输送煤气且不构成压力管道的工业管道,不包含煤气净化回收装置及煤气用户部分”。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内具有起至点(厂房或装置区外)的单段煤气管道为一个辨识单元。
公称直径≥1600mm的煤气管道评定为工业企业煤气管道重大危险源。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的煤气管道直径最大为1400mm,压力为0.3~0.5kPa,因此,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工业企业煤气管道不构成工业管道重大危险源。
因此,拟建项目装置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两重点、一重大”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辨识,拟建项目不采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选址于定州经济开发区河北旭阳新能源产业园内,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100m范围内厂区外部区域为田地,周边100m范围内无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和一般防护目标。周边环境、外部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本项目项目选址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的规定。
通过对厂区总平面布置的评价,装置区布置符合工艺流程的要求,所检查装置区内及其与厂内其它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本项目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的要求。本项目拟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先进、成熟、可靠。生产装置拟采用DSC自动控制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SIS),实现生产线自动化。虽然项目本身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但在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这些危险、有害因素能够达到受控程度。
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配电及电气设施、建筑物防雷防静电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本评价报告认为,该项目选址合理,总平面按功能分区设置,周边环境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工艺技术安全可靠,安全设施完善,在采取本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后,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的规定,项目符合安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