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锦松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更新时间:2022-10-09 15:09:42点击次数:820次字号:T|T
高碑店市锦松加油站成立于2017年12月,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新城镇驸马庄村东东高一线南侧,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许兵。该新建站拟销售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除外)。该项目规划占地3400㎡,实际占地面积2000㎡。该站于2022年6月15日取得了高碑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地字第130684202200010号;于2022年7月1日取得了高碑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建字第130684202200012号;于2022年3月22

高碑店市锦松加油站新建项目

安全条件评价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高碑店市锦松加油站

地理位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新城镇驸马庄村东东高一线南侧

联系人:许彦昌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高碑店市锦松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简介:高碑店市锦松加油站成立于2017年12月,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新城镇驸马庄村东东高一线南侧,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许兵。该新建站拟销售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除外)。该项目规划占地3400㎡,实际占地面积2000㎡。该站于2022年6月15日取得了高碑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地字第130684202200010号;于2022年7月1日取得了高碑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建字第130684202200012号;于2022年3月22日取得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高碑店发改备字[2022]11号;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了河北省商务厅出具的《关于同意许兵在高碑店市新城镇驸马庄村东东高一线南侧建设加油站预核准延期的批复》,批复编号为:冀商运行油延批字[2020]159号。该项目拟建6台SF埋地油罐(4汽2柴),油罐总容积为150m3(柴油罐容积折半后计算),属于二级加油站;新建站房一座,建筑面积197.22m2;罩棚一座,建筑面积269.28m2(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拟建双枪加油机6台;项目总投资838万元。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王玉娥、彭晓;

2、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07月06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许彦昌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有害因素分布表

 

操作过程

设施、设备

电气

检修过程

卸油

储存

加油

油罐

加油机

站房

罩棚

储罐区

1

车辆伤害

 

 

 

 

 

 

 

 

2

高处坠落

 

 

 

 

 

 

3

火灾

4

爆炸

 

 

 

5

中毒和窒息

 

 

 

 

 

 

 

6

触电

 

 

 

 

 

 

7

坍塌

 

 

 

 

 

 

8

物体打击

 

 

 

 

 

 

 

 

9

机械伤害

 

 

 

 

 

 

 

 

10

其他伤害

 

 

 

 

 

 

 

:表示存在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该项目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该加油站不涉及生产,只储存一种危险化学品,即乙醇汽油,将储罐区划分为1个储存单元,其最大储量为120m3,汽油的密度为0.75t/m3,折合成质量为:120×0.75=90t,小于汽油的临界量200t。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高碑店市锦松加油站新建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和企业已提及的安全对策措施后,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条件。

(编辑:admin)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