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高阳县东方石油产品供应站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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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高阳县东方石油产品供应站位于高阳县李果庄村南。加油站成立日期1993年6月,经营类型:集体经营单位(非法人),负责人韩松。经营范围:机动车燃油零售。车用乙醇汽油零售;柴油(闭杯闪点>60度)零售;石油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零售;太阳能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经营乙醇汽油、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柴油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乙醇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乙醇汽油序号为1630,柴油序号为1674,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该站已取得了由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冀保危化经字[2020]060132号,许可范围:车用乙醇汽油。 该站现有劳动定员6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罩棚下设6台加油机(3柴,3汽);罐区设6台埋地双层储油罐,其中包括:3台单体容积为20m3的柴油罐、3台单体容积为20m3的乙醇汽油罐;油罐总储油量为120m3(柴油折半计算后为90m3),规模属三级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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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刘丽丽 |
报告编制人 |
刘丽丽 |
报告审核人 |
王玉娥 |
技术负责人 |
王凤民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雪娇 |
技术专家 |
无 |
现场检查人员 及时间 |
刘丽丽、李锦诚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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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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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