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定州市东方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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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定州市东方加油站位于定州市车站旧货市场门口,该加油站成立于2011年4月,经营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徐光明,聘任郑盛为站长,担任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履行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经营范围:车用乙醇汽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4月25日)、柴油(危化品除外)、煤油、食品、饮料、日用百货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经营乙醇汽油、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乙醇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乙醇汽油序号为1630,柴油序号为1674,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该站已取得了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冀定州行审危经(甲)字[2020]060260号,许可范围:车用乙醇汽油。 该站现有劳动定员15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罩棚下设4台加油机(汽油加油机2台,柴、汽油加油机2台),呈双排布置;罐区设有4台单体容积均为30m3的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3汽1柴,柴油罐做了阻隔防爆),油罐总储油量为120m3(柴油折半计算后为105m3),规模属二级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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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刘丽丽 |
报告编制人 |
刘丽丽 |
报告审核人 |
王玉娥 |
技术负责人 |
王凤民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雪娇 |
技术专家 |
无 |
现场检查人员 及时间 |
刘丽丽、李锦诚 2023.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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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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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