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易县永昌盛加油站
地理位置:易县七里亭村
联系人:田永强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易县永昌盛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简介:易县永昌盛加油站,原名为易县易州加油站,占地面积3502.4m2,始建于1993年,位于易县七里亭村,原法人为刘淑敏。2011年6月该站转让,转让后更名为易县永昌盛加油站,法人变更为田永强。该站原有站房一座、辅房一间、厕所一间,罩棚下设3台加油机,呈单排布置;原有3台储油罐,其中汽油储罐2台,单体容量均为30m3,柴油罐1台,容量为30 m3,规模属于二级加油站(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版规定的等级划分标准)。因原站设备设施老化且储油规模不能满足经营需要,因此该站拟拆除原有油罐、加油机等,在原址上重新建设加油站。
改建后加油站的占地面积不变,改建后该站站区拟分为加油区、油罐区和站房。建225.61m2的站房(在原有站房的基础上扩建)一座,在加油区拟设6台加油机(2台双枪,4台单枪,均为新购),呈双排布置,加油机设在741.6m2罩棚下(在原有罩棚的基础上扩建)。在油罐区拟设5个埋地油罐(2个30m3乙醇汽油钢罐和3个30m3柴油钢罐,均为新购),改建后规模属于二级加油站(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局部修订版)规定的等级划分标准)。并拟增加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该加油站汽油的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因此该建设项目为改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三)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人员:国敬武、李欣;
2、现场调查时间:2014年6月22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田永强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分布
危险因素 |
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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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区 |
加油区 |
站房 |
变配电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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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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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爆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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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毒窒息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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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危险因素 |
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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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区 |
加油区 |
站房 |
变配电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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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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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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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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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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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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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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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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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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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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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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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存在该危险有害因素,“/”表示不存在。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该加油站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汽油的临界量为200t,该站汽油总储量为:(30+30)m3×0.75t/m3=45t,远远小于其临界量,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该建设项目已在相关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符合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立的许可要求,本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项目选址与平面布置的合理性: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
3)工艺技术及主要装置的可靠性:评价认为该项目的技术成熟,工艺装置安全可靠,满足安全要求。
4)公用工程的配套性:评价认为加油站拟设的设施、设备,符合规范要求,能够满足该建设项目安全经营的需要。
5)安全管理的保障性: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要求。
建议:
(1)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2)埋地油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3)当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时,连接处必须用金属导线跨接。
(4)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5)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和避免违章操作行为。按照GB/T29639-2013的要求编制该加油站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演练,该预案应在易县安监局备案。
(6)定期对加油站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电气设备的防爆设施应按《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要求来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