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易县宝石加油站
地理位置:易县坡仓乡宝石村
联系人:许银福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易县宝石加油站现状评价
简介:易县宝石加油站成立于2013年12月23日,位于易县宝石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633087274732L,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许银福。该站占地面积约1350㎡。经营范围:车用乙醇汽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9日)、柴油(闭杯闪点≤60度除外)、煤油、润滑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现有员工6人,其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各1人,加油员3人。该站设有站房1座,罩棚1座,在罩棚下设4台加油机(2汽2柴),呈单排布置;油罐区设置在罩棚下,站内设单层埋地钢制油罐3个,其中有1台单体容积15m³的乙醇汽油罐、1台单体容积20m³的柴油罐和1台单体容积15m³的柴油罐,油罐总容积为32.5m³(柴油罐容积折半后计算),汽油设施设有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并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油罐采取卸油时的防满溢措施。油罐总储油量为50m³(柴油折半计算后为32.5m³),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刘丽丽、郭雪娇
2、现场勘查时间:2023年6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许银福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坍塌、高处坠落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
该加油站经营的汽油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1范围内,临界量为200吨。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①生产单元
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存在生产单元。
②储存单元
本加油站汽油总储量为15m3,汽油的密度为0.75t/m3,折合成质量为:15×0.75=11.25t,柴油总储量为35m3,柴油的密度为0.845t/m3,折合成质量为:35×0.845=29.575t。
11.25/200+29.575/5000=0.05625+0.005915=0.062165<1
由此可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站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及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方面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安全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