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荣鼎水环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重点环保设施专项安全评估报告

更新时间:2023-08-03 09:59:22点击次数:1170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定州市荣鼎水环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重点环保设施专项安全评估报告

 

地理位置:定州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与龙泉街交叉口)

联系人:谢云衡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定州市荣鼎水环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重点环保设施专项安全评估报告

简介:定州市荣鼎水环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8月09日,是由张田、李永丹等多名科技人员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位于定州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与龙泉街交叉口),法定代表人张田,注册资金伍佰万元整,是我国首家研发成功溴氯海因消毒剂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范围为水处理剂、消毒剂制造销售;病虫害防治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公司主要产品为溴系消毒剂、二氧化氯消毒剂和二甲基海因。

该项目主要产品为溴系消毒剂、二氧化氯消毒剂和二甲基海因,涉及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为:碳酸氢铵、丙酮氰醇、氢氧化钠溶液、溴素、液氯、液氨、亚氯酸钠、硫酸氢钠、无水硫酸钠。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十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10月13日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修改),丙酮氰醇(危险化学品序号138,CAS号75-86-5)、氢氧化钠溶液(危险化学品序号1669,CAS号1310-73-2)、溴素(危险化学品序号2361,CAS号7726-95-6)、液氯(危险化学品序号1381,CAS号7782-50-5)、液氨(危险化学品序号2,CAS号7664-41-7)、亚氯酸钠(危险化学品序号2458,CAS号7758-19-2)、硫酸氢钠(危险化学品序号1326,CAS号7681-38-1)为危险化学品,其他原辅材料及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王玉娥、胡拴虎;

2、现场勘查时间:2023年5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谢云衡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1)火灾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1)电气火灾:环保设备设有一定量的电力电缆,这些电缆分别连接着各个用电设备。电缆自身故障产生的电弧、附近发生着火、短路或超负荷等可引起电力电缆火灾由于电气设备过载、短路、过负荷、老化、因散热不良、保护装置失效、维护不好、粉尘堆积影响散热可引发火灾;过载时的电流强度大,接触不良,接触处的电阻大,会导致过热而引发电气火灾。

2)尾气处理装置若未设置防雷设施,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3)作业人员若带进火种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行动火作业,或穿化纤服装,穿带铁钉的鞋,未关闭手机,或敲打铁器设备,铁器工具等都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危险。

4)溴氯海因车间外侧吸收塔与车间内连接管道密封不严,导致氯气、溴素发生泄漏,遇火花,可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2)机械伤害

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卷入、绞、碾、割、刺入等伤害。

工艺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转动设备如:引风机、泵类等。若设备本身存在质量缺陷或人员检修不当、操作失误、安全防护措施损坏等,可能引起人员机械伤害事故。

在设备运转过程中,进行拆卸、紧固螺栓、拆开机身、向运动部位加油擦拭、从机械上方跨越、隔机取物等使人的肢体、衣服、工具与机械接触或进入机件运动范围,有发生机械伤害的危险;转动设备未加防护罩容易造成机械伤害。

在安装、维修中某些设备的快速转动部件、快速移动部件、摆动部件、啮合部件等,若缺乏良好的防护设施,有可能伤及操作人员的手、脚、头及身体部位。

3)触电

触电是指电流流经人体或带电体与人体间发生放电而造成的人身伤害。

1)触电种类

触电包括电击、电伤以及触电引起的二次事故。

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的心脏、肺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极易引起死亡;分为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直接接触电击是触及正常状态下带电的带电体时发生的电击;间接接触电击是触及正常状态下不带电,而在故障状态下意外带电的带电体的时发生的电击。

电伤则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形成的伤害。

触电引起的二次事故是指人体触及的电流较小,一般小于摆脱电流时由于电流刺激而引起肌肉、关节振颤、痉挛而坠落、摔倒造成的伤害,其后果不明朗,可能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2)触电伤害途径

该项目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相应的输配电缆,如防护设施缺陷或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或者开关线路等电气材料本身存在缺陷、绝缘性能下降、设备保护接地失效、工作人员违章作业、非专业人员违章操作、个人防护缺陷等,可引发触电事故。

高压方面带负荷拉隔离开关;工作时不验电、不挂接地线、不戴绝缘手套;巡视设备时不穿绝缘靴等引起的事故。

4)高处坠落

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高处作业指距地面2.0m以上高度的作业。

操作平台防护栏未焊接牢固,操作人员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可能导致工作人员高处坠落。

因设备安装等原因,栏杆拆除后没有及时恢复;人员误操作等原因,人员高处作业时意外跌落而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检修人员现场作业时,若未采取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会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登高作业防护不当,工作场所、平台、楼梯采光不良,人员操作失误等都可能会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5)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是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中打击人体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该项目环保设备设备上的边角废料、遗忘的工具等,在外力作用下,从高处落下造成人员的物体打击,另外工作人员不戴安全帽,更容易造成人员的伤害。

劳动组织不合理、作业不规范也可导致物体打击。

6)坍塌

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陷落和倒塌事故,如堆置物倒塌等。

该项目设有15m/25m高烟囱等高大构筑物,如果基础不牢固,或重心不稳,可能造成上述构筑物坍塌,造成设备损坏,甚至人员伤亡。

7)灼烫

本项目溴氯海因车间废气处理装置中涉及到的氢氧化钠溶液、溴素具有腐蚀性,设备及管道物料泄漏等原因;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人员没有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会发生化学灼伤的危险。

8)粉尘伤害

环保设备运行过程中,如果除尘设备破损或工作不正常,造成粉尘不能及时清除,人员吸入粉尘,就会引起肺部组织纤维化、硬化,丧失呼吸功能,导致肺病甚至尘肺病。粉尘还会引起刺激性疾病、急性中毒或癌症。

9)中毒窒息

项目溴氯海因车间废气中涉及氯、溴等毒性物质,车间与吸收塔连通管道密封不严,发生泄漏可能造成人员中毒。

氯气泄漏,在应急处理时,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应急处理方法不正确,吸入有毒气体,可能导致中毒和窒息事故。

若作业人员检修过程中未对设备进行吹扫置换,密闭、狭小、受限的空间内检测氧气浓度,作业地点通风不良,阀门关闭不严,操作不当,监护不力,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或安全防护用品损坏等都可能造成窒息事故。

10)车辆伤害

运输车辆在厂内行驶因观察不清、判断不准,可能造成车辆冲撞、挤压碾轧的车辆伤害事故。

11)淹溺

均质池及事故池等处未设置防护设施或设施损坏,人员掉入池中导致淹溺伤害。

12)其他伤害

泵、风机等运转过程中产生噪声,如果作业人员未佩戴噪声防护用品或佩戴不正确,会受到噪声与振动的危害。

构筑物地基处理未充分考虑地质情况、荷载大小及抗震等级等,可能会导致地基沉降、构筑物坍塌等事故的发生。

干燥、造粒可能产生粉尘,存在粉尘伤害危险。

综上所述,本项目环保设备运行工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坍塌、淹溺、灼烫、粉尘、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总局7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该加油站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环保装置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亚氯酸钠、硫酸氢钠、氯、溴,亚氯酸钠、硫酸氢钠未被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1内,依据《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的亚氯酸钠的危险性类别为:氧化性固体,类别2,被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2内;硫酸氢钠的危险性类别为: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未被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2内,因此硫酸氢钠不在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从表1可知氯的临界量为5t,溴的临界量为20t,从表2 可知亚氯酸钠的临界量为200t,本项目尾气为管道气,存在量远小于临界量,该项目尾气处理后达标排放,无储存量,生产废水及清洗设备废水经浓缩做为消毒剂销售,生活废水经均质池后直接排放到市政排水管网。故本项目没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通过对定州市荣鼎水环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估,本报告认为本公司在确保环保设施各项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并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建议后其环保设施的运行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风险可接受。


 

(编辑:admin)

 

 

(编辑:admin)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