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0吨对氨基苯磺酸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4-01-02 10:28:00点击次数:624次字号:T|T

项目名称

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15000吨对氨基苯磺酸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港化工公司”)成立于20071112日,企业法定代表人张素凯,公司注册资本21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经营范围为:生产对氨基苯磺酸、对氨基苯磺酸钠;苯胺、洗油、甲醇、氟硅酸钠、醇基燃料、氟化钠、蒽油批发(无仓储、无运输);经营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宏港化工公司现有年产15000t对氨基苯磺酸项目,厂区建有磺化车间、结晶车间和成品仓库、苯胺罐区等生产、储存设施

宏港化工公司位于柏乡县南阳造纸小区北一公里,于202311月取得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冀)WH安许证字【2023050117,有效期至20261120日,许可范围为:对氨基苯磺酸15000t/年。

宏港化工公司拟实施年产15000吨对氨基苯磺酸钠项目,即将厂区北侧原有的旧设备库2改为2#磺化车间,将厂区北侧原有的旧设备库1改为2#结晶车间和2#成品仓库。主要原料依托现有原料罐区,建设反应釜、焙烘炉、压滤机、离心甩干机等设备50台(套)。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实现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改,主席令第八十八号公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2015年第79号令修改)、《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原冀安监管三〔2012146号)的要求,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保定安泰评价有限公司对“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0吨对氨基苯磺酸钠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

 

项目组长

王玉娥

报告编制人

王玉娥

报告审核人

刘丽丽

技术负责人

王凤民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郭雪娇

技术专家

胡拴虎

现场检查人员

及时间

王玉娥、李锦诚

2023.10.20

现场检查

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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