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四室西区气体试验室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
||
项目简介 |
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住所:河北省邯郸市展览路17号,法定代表人李俊华,开办资金30000万元元。宗旨和业务范围:研究环境与能量应用技术,促进船舶工业发展;密闭空间大气控制技术、激光技术、无源水声对抗技术、核安全、核环保技术、船用气体制备与喷气燃料安全保障技术、制氢加氢技术、高能化学技术、光电监控与自动化控制技术研究及设备研制;环保技术及工程应用;精细化工及催化技术应用;分析仪器研制;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计量、检测与试验;金属加工;相关技术服务与设备维修;相关研究生培养、继续教育和专业培养。 目前四室西区气体试验室,所使用的低浓度标准气尾气,采用通风柜和环保装置吸收处理。四室西区气体试验室的主要功能为:在试验过程中,需要将标准气钢瓶通过6mm不锈钢管路于探头连接,达到检测气体组份,校正公司内出品的报警器产品的目的。为了提升本质安全,该所统筹进行所内各区域生产现状安全评价,投资20万元,建设符合要求的试验室。该试验室位于原核电总装车间内,在车间内的西北部安装隔断隔出试验室、环保处理装置室和电气实验室。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告中提到的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四室毒害气体试验室建设项目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提到的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四室西区气体试验室改造项目,为同一个项目,设计、评价范围一致,只是名称略有不同。 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及辅料有:甲烷、氢气、一氧化碳、氮气、氨气、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气体与氮气组成的混合标准气体、氢氧化钠(环保设施中使用,浓度为2%的溶液,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甲烷、氢气、一氧化碳、氮气、氨气、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等。 |
||
项目组长 |
刘丽丽 |
报告编制人 |
刘丽丽 |
报告审核人 |
王玉娥 |
技术负责人 |
关鑫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雪娇 |
技术专家 |
无 |
现场检查人员 及时间 |
刘丽丽、孙一宁 2024.5.10 |
||
现场检查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