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间市大河路加油站(普通合伙)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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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河间市大河路加油站(普通合伙)成立于2005年6月,属于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立巍。该站位于河间市时村乡南马滩村西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4780804877N,经营范围:乙醇汽油、柴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8日)、润滑油零售、车用尿素溶液(危险化学品除外)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可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经营乙醇汽油、柴油,已取得了由沧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冀沧危化经字[2021]D00060,许可经营乙醇汽油和柴油(35m³汽油储罐3个,35m³柴油储罐2个)。 该站现有员工8人,其中主要负责人(站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加油员6人。该站设有站房1座,罩棚1座,在罩棚下设8台加油机(4汽4柴),呈双排布置;在油罐区设有5台35m3(S/F)双层储油罐(3汽2柴),油罐总储油量为140m3(柴油折半计算后容积为35m³),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属于二级加油站。 该站加油管道为双层复合管道,双层加油管道和双层罐的渗漏检测均采用在线检测方式。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的规定,汽油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应加强重点监管,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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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王玉娥 |
报告编制人 |
王红 |
报告审核人 |
刘丽丽 |
技术负责人 |
王凤民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雪娇 |
技术专家 |
无 |
现场检查人员 及时间 |
王玉娥、王红,2024.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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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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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