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唐县郑家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安全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19-07-18 14:41:00点击次数:1621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大洋乡郑家庄村

联系人:马振庄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唐县郑家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简介: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企业住所位于唐县大洋乡郑家庄村,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振庄;经营范围: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石子加工、销售;白灰、沙子、石英石、高钙石、高钙石灰、水泥、钢材、矿渣购销。该矿于20126月取得了采矿许可证,于20177月办理了延续手续,现有采矿许可证编号:C1306002012067130125445,有效期至202065日。矿区面积0.058km2,开采深度由428m240m20165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FM安许证字[2016]310006,有效期自2016510日至201959日。

矿山设计及建设规模为10m3/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用公路开拓,中深孔爆破,挖掘机装矿,汽车运输。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任志斌、国敬武;

2、现场勘查时间:2019311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马振庄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安全管理缺陷、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放炮、火药爆炸、边坡坍塌、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职业危害)、自然因素危害、平面布置及公共安全危害等。

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放炮、火药爆炸、边坡坍塌、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平面布置及公共安全危害。针对上述危险因素应重点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避免产生事故隐患。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公布,《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修正案》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2修订)的规定,对该矿山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该矿山为小型露天采石场,虽使用民用爆破器材,但使用的爆破器材由当地民爆单位配送,随用随领,不进行储存。起爆器材和炸药的单次使用量小于临界量,因此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该矿山使用的压力容器的介质为空气,不属于易燃介质或毒性介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该矿山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唐县郑家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开采现状和安全设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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