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曲阳鑫美钙粉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灵山镇南家庄尔村
联系人:李增昌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曲阳鑫美钙粉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简介:曲阳鑫美钙粉有限公司企业住所位于曲阳县灵山镇南家庄尔村,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增昌;经营范围:石灰石、白云石加工销售;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2010年10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分别于2013年和2016年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手续,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FM安许证字[2016]保延310009号,有效期自2016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1日。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任志斌、国敬武;
2、现场勘查时间:2019年7月27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李增昌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安全管理缺陷、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放炮、火药爆炸、边坡坍塌、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职业危害)、自然因素危害、平面布置及公共安全危害等。
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放炮、火药爆炸、边坡坍塌、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平面布置及公共安全危害。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公布,《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修正案》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2号修订)的规定,对该矿山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该矿山为小型露天采石场,虽使用民用爆破器材,但使用的爆破器材由当地民爆单位配送,随用随领,不进行储存。起爆器材和炸药的单次使用量小于临界量,因此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该矿山使用的压力容器的介质为空气,不属于易燃介质或毒性介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该矿山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曲阳鑫美钙粉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开采现状和安全设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