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路源加油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阜平县路源加油站
地理位置:阜平县阜平镇八里庄村
联系人:李炳伟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阜平县路源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阜平县路源加油站位于阜平县阜平镇八里庄村,成立于2011年03月03日,公司类型: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炳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零售(每批次柴油闭杯闪点均应大于60℃)、煤油、预包装食品、润滑油零售。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属危险化学品,其中:乙醇汽油序号为:1630。根据《车用柴油》GB19147-2016和GB19147-2016/XG1-2018第5.2条,5号、0号、-10号柴油闪点不低于60℃,该站经营柴油品号为0号、-10号,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站经营的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所以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该站取得了由保定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冀保危化经字[2017]080914号,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
该站现有员工7人,其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该站设有站房1座,罩棚1座,在罩棚下设4台加油机,呈双排布置;在油罐区设2台单体容积为30m3埋地SF双层汽油储油罐和1台单体容积为50m3的埋地柴油罐、2台单体容积为30m3埋地柴油罐,储油总容积为115m³(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算),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该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苗树猛、郄志鹏;
2、现场勘查时间:2020年11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李炳伟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爆炸、火灾、中毒窒息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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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有害因素 位置 |
火灾 |
爆炸 |
中毒窒息 |
1 |
加油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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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油罐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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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油罐人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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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卸油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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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气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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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油品泄漏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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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油品泄漏流至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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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用电设备及配电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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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表示存在 — 表示不存在 |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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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有害因素 位置 |
车辆伤害 |
触电 |
物体打击 |
机械伤害 |
高处坠落 |
坍塌 |
1 |
加油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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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卸油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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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气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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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修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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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构筑物(含配电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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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油罐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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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表示存在 — 表示不存在 |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总局7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该加油站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1)生产单元
在加油作业区,因管道内不储存汽油,因此生产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储存单元
该加油站汽油总储量为60m3,汽油的密度为0.75t/m3,折合成质量为:60×0.75×0.95=42.8t<200t,汽油的临界量为200t,其储存量远远小于其临界量。
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该站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及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安全管理等内容方面符合安全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