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易县永安鑫达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南石楼石灰岩矿
地理位置:易县南石楼村
联系人:许树良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易县永安鑫达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南石楼石灰岩矿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
易县永安鑫达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13日,住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南石楼村,公司类型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陈银友。行政隶属易县高村镇南石楼村管辖,经营范围:石子、石料加工、销售石灰石开采、加工、销售;石灰生产、销售;建材、五金+产品销售。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陈艳、陈晶;
2、现场勘查时间:2020年06月19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杨宗锋、徐树良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该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为:坍塌(滑坡)、放炮、火药爆炸、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火灾、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危害等。
其中坍塌(滑坡)是主要危险因素,危险程度为高度危险,若出现坍塌事故征兆应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放炮、火药爆炸、车辆伤害、物体和打击触电5种危险因素的危险程度为显著危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高处坠落、火灾、机械伤害和容器爆炸4种危险因素的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程度,需要注意;粉尘、噪声与振动为稍有危险。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对该矿山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1)矿山使用的民爆器材由易县永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配送、爆破,矿山不存储爆破器材;
(2)该矿山使用的压力容器的介质为空气,不属于易燃介质或毒性介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该矿山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在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内。
综上所述,该矿山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通过以上评价,易县永安鑫达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南石楼石灰岩矿的矿山开采、安全设施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现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满足安全专篇和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