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河北省保定市蠡县辛兴镇赵锻庄村
联系人:白宝军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蠡县热电联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是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日,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贰仟玖佰万元整,经营范围:热力生产与供应,电力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蠡县辛兴镇赵锻庄村。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总部位于中山市,拥有三大生产基地和不断拓展中的环保产业基地。经营宗旨是成为低碳、环保、循环利用的标杆。主营业务横跨制造、环保及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等领域。是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和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
蠡县热电联产项目由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自主投资、建设及运营。该项目于2017年8月3日取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蠡县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编号:冀发改能源[2017]977号。建设2台1.5万千瓦背压式七轮发电机组,配3台110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硫化床锅炉。机组投产后,形成200吨/小时供热能力。电厂以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陈晶、关鑫;
2、现场勘查时间:2020年12月16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李响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灼烫、容器爆炸、锅炉爆炸、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坍塌、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淹溺、其他伤害等。
其中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火灾是企业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本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中柴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2中的易燃液体,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为5000t,本项目柴油不设储存,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之内,故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蠡县热电联产项目在对不符合项全部整改完成后具备安全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