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涞源县鹏程铁选厂
地理位置: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走马驿镇白道安村
联系人:赵文武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涞源县鹏程铁选厂大青沟尾矿库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
简介:涞源县鹏程铁选厂成立于2004年8月10日,注册地位于涞源县走马驿白道安村,企业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经营范围包括铁矿石加工、铁精粉销售。
该选厂生产规模为年产铁精粉9×104t,选厂采用物理磁选工艺,选矿过程中不添加任何药剂,尾矿及选矿废水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
该尾矿库由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于2004年11月设计,并编制《涞源县鹏程铁选厂大青沟尾矿库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于2006年11月30日完工,后经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最近一次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为2019年8月15日,有效期至2022年8月14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冀)FM安许证字〔2019〕保延830012号。现状尾矿坝总坝高60.3m,已堆积尾砂约为79.5×104m3,总库容为106.0×104m3,属山谷型尾矿库。依据《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现状尾矿库等别为三等。
由于该尾矿库原设计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防洪标准为规范允许的最低值,为确保尾矿库的安全,企业拟对该尾矿库进行改建,2020年7月委托铜源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涞源县鹏程铁选厂大青沟尾矿库改建项目初步设计》,将防洪标准提高至300年一遇。
涞源县鹏程铁选厂大青沟尾矿库改建工程项目于2020年8月19日在涞源县发展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涞发改备字【2020】21号。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任志斌、刘丽丽、陈 艳;
2、现场勘查时间:2020年8月20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崔文隆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坝体决溃、坝体失稳、洪水漫顶、渗流破坏、结构破坏、排洪系统防洪能力降低或失效、安全管理不当、自然危害因素危害和其它危害等。
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坝体决溃、坝体失稳、洪水漫顶、渗流破坏、结构破坏、排洪系统防洪能力降低或失效等,其发生事故的概率高和事故后果严重决定了其危险等级是最高的,应引起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修正案》及《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全库容≥100×104m³或者坝高≥30m的尾矿库属于重大危险源。
该尾矿库总库容133×104m3 >100×104m3;坝高72m>30m,属三等库,构成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涞源县鹏程铁选厂大青沟尾矿库改建项目在严格落实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该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池填法筑坝。
2)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设立应急指挥部,在汛期前尽量降低库内水位,全面检查和维护坝体及排洪设施,确定报警方式,规划尾矿库下游人员撤离路线,定期进行演练,做好应急措施,保证下游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3)该尾矿库属于重大危险源。应按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建档、备案,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程序和规定进行管理。
4)企业下步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严格按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均应由有资质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