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弘资加油站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1-29 09:21:00点击次数:1061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蠡县弘资加油站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北埝乡李岗东村

联系人:李跃民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蠡县弘资加油站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蠡县弘资加油站有限公司原名为蠡县李岗宏达加油站,后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一百八十六加油站,现在名为蠡县弘资加油站有限公司。该站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北埝乡李岗东村,成立于202012月,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炜,经营的油品为:汽油、柴油(不含闭杯闪点≤60℃的柴油)、润滑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乙醇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乙醇汽油序号为1630,所以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该站已取得了由原保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冀保危化经字[2021]130816号,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

该站现有员工8人,其中站长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加油员6人。该站现有二层站房1座,罩棚1座,在罩棚下设8台双枪加油机(35柴),呈三排布置;在油罐区设550m3SF双层埋地储油罐(23柴),储油规模175m³(柴油折半计),属于一级加油站。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刘丽丽;

2、现场勘查时间:2021114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李跃民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有害因素存在区域或部位表

序号

危险、有害因素

存在区域

设备或设施

1

火灾、爆炸

储罐区、加油区、卸油点

油罐、加油机、卸油口

2

中毒和窒息

加油区、储罐区

加油机、油罐

3

触电

配电间、加油区

配电盘、加油机

4

车辆伤害

油罐区、加油区

油罐车、加油车辆

5

物体打击

加油区

加油机

6

机械伤害

加油区

加油机

7

高处坠落

站房、罩棚

 

8

坍塌

站房、罩棚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 18218-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

该站储存经营的油品有柴油(不含闭杯闪点≤60℃的柴油)和汽油,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1范围内,临界量为200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1)生产单元

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不存在生产单元。

2)储存单元

该加油站汽油总储量为100m3,汽油的密度为0.75t/m3,充装系数为0.95,折合成质量为:100×0.75×0.9571.25t200t,汽油的临界量为200t,其储存量远远小于其临界量。

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该站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及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安全管理等内容方面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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