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唐山滦县响堂镇阎庄加油站位于滦县响堂镇阎庄村东平大路西。联系人,赵丹13832880204。
(二) 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唐山滦县响堂镇阎庄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唐山滦县响堂镇阎庄加油站位于滦县响堂镇阎庄村东平大路西,占地面积:2534.78m²,成立于2010年10月08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223563213843G,营业执照负责人为赵蓬,委托张晓丽为主要负责人,负责加油站日常经营及安全管理。经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该站配置员工6人,其中站长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均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合格证书;加油员4人,均经过“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至2021年03月04日);零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润滑油、汽车零部件、服装、鞋帽、针织仿品、电子产品、卫生用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除文物)、日用品、卷烟、雪茄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共使用5台SF埋地卧式储油罐:30m3汽油罐3台,30m3柴油罐2台,油罐总容积为12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属于二级加油站。该站在罩棚下设3台加油机,均为汽柴双油品加油机,罩棚西南侧立柱下为废弃加油机机位。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汽油(含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属危险化学品,其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分别为:1630、1674。该站经营汽油(含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所以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
该站于2018年03月05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冀唐滦危化经字[2018]000014,由于法人2021年2月9日发生变更,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在申请变更中。
(三) 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刘涛
2、现场勘查时间:2021.1.8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林跃
(四)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 18218-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
该站储存经营的产品有柴油(闭杯闪点≤60℃)和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和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表1范围内,临界量为200吨;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GB30000.7-2013)该项目涉及的柴油(闭杯闪点≤60℃)为易燃液体类别2,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2柴油(闭杯闪点≤60℃)属于易燃液体W5.4类,其临界量为5000t。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1)生产单元
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在加油作业区,因管道内不储存汽油,因此生产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储存单元
该加油站汽油总储量为90m3,汽油的密度为0.75t/m3,折合成质量为:90×0.75×0.95=64.125t,汽油的临界量为200t。柴油总储量为60m3,柴油的密度为0.85t/m3,折合成质量为:60×1×0.85×0.95=48.45t,柴油的临界量为5000t。
S=q1/Q1+q2/Q2+…+qn/Qn=64.125÷200+48.45÷5000=0.32+0.01=0.33<1。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该加油站具备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其周边安全生产条件、平面布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总体评价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