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顺平县聚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保定市顺平县蒲阳镇东环路东侧、顺高路南侧
联系人:赵文江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顺平县聚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调压门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
顺平县聚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4日,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绍承,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并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3656735861XG,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管道燃气(天然气)经营。。
本次评价的天然气调压门站设计能力输气量30万m³/d,主要进行天然气的接受、调压、计量、加臭、输配。该公司现有职工22人,包括主要负责人1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该门站位于顺平县蒲阳镇东环路东侧、顺高路南侧。站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8242282°,东经115.1591058°。占地面积约为9813.4m2。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郄志鹏、孙一宁;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6月10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赵文江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天然气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 18218-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门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天然气和四氢噻吩。其中天然气被列入表1中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四氢噻吩被列入表2中易燃液体,高度易燃液体:闪点<23℃的液体(不包括极易燃液体)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其临界量与公司最大储量见下表: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序号 |
名称 |
临界量/t |
公司最大储量 |
1 |
天然气 |
50 |
主要存在于管道中,不储存,小于50t |
2 |
四氢噻吩 |
1000 |
主要存在于加臭机和管道中,不储存,小于1000t |
本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为生产装置单元、储存单元分别进行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四氢噻吩不涉及生产和储存,仅存在于管道和加臭机中,故本项目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
顺平县聚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调压门站安全条件符合运行要求,需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逐步完善安全条件。该公司在整改隐患整改完毕之前应通过加强对设备的检修维护、加强设备巡检、加强对职工安全培训等措施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