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鑫荣工业气体销售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10-18 18:17:36点击次数:1329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定州市鑫荣工业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定州市西城区孔会同村北(新107国道北侧)

联系人:冯乾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顺平县聚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调压门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

定州市鑫荣工业气体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位于定州市西城区孔会同村北(新107国道北侧),厂区占地面积约2604m2,注册资金壹佰万元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双玲,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并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现有员工8人,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该公司设有20m³的液氧储罐1台,20m³的液态二氧化碳储罐1台,15m³的液氩储罐1台,从事液氧、液态二氧化碳、液氩气化、充装经营。在该公司经营活动中兼营的乙炔、氮气、丙烷从生产厂家直接送到客户,不负责运输,经营场所不存放。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危险化学品序号为2528,CAS号:7782-44-7;氩[压缩的或液化的],危险化学品序号为2505,CAS号:7440-37-1;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危险化学品序号为642,CAS号:124-38-9;[压缩的或液化的],危险化学品序号为172,CAS号:7727-37-9;乙炔,危险化学品序号为2629,CAS号:74-86-2;丙烷,危险化学品序号为139,CAS号:74-98-6。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郄志鹏、孙一宁;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6月1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冯乾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二氧化碳、氧气、氮气、氩气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3]93号)。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如下:

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②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①计算,若满足式②,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①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该公司储存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压缩的或液化的]列入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年使用量详见表2.7。

现在分别对该公司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③生产单元

充装时使用[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直接从储罐内经气化器及充装排,不涉及储存,故各充装间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所以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存在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④储存单元

该公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压缩的或液化的]被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其临界量与公司最大储量见下表:

序号

名称

临界量/t

公司最大储量/t

1

[压缩的或液化的]

200

22.8

液氧密度为1.14t/m³,该公司液氧储罐为20m³,故20×1.14=22.8t

S=q1/Q1+q2/Q2

=22.8/200=0.114<1

因此判定:该公司使用的[压缩的或液化的]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根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3]93号的规定,该公司生产储存不涉及盛装易燃、易爆、毒性介质的压力容器,不涉及输送可燃、有毒气体、液体介质的压力管道,所谓未构成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重大危险源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中附件1和附件2的规定,该公司不涉及工业企业煤气管道和长输管线,所以未构成长输管道重大危险源。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该公司无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定州市鑫荣工业气体销售有限公司安全现状及安全管理情况综合评价为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编辑:admin)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