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奥托立夫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21-10-30 16:06:00点击次数:1236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保定奥托立夫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朝阳北大街(徐)299号411室

联系人:张宏霞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保定奥托立夫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保定奥托立夫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9日,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朝阳北大街(徐)299号411室,法人代表程翠香,注册资金500万美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程翠香(由于工作安排情况,程翠香长期在外,委托张宏霞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暂时代理公司各项事宜)。

现有员工249人,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组装并销售汽车方向盘及其部件、汽车安全气囊及其部件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从事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及其他汽车安全系统产品的研发、试验、验证(除认证,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和技术服务,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从事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及其零部件、汽车安全气囊用特种纺织品、汽车安全带及其部件、汽车安全电子控制单元、模块和传感器及其部件、汽车盲点探测雷达、远红外夜视系统和气袋及汽车用布的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彭晓  郄志鹏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7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贾经理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灼烫、粉尘、噪音和振动、其他伤害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如下:

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公司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硝酸胍、硝酸铜。

现在分别对该公司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3)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每个气囊发生器中大概含有一片4mg药剂,每片药剂中硝酸肌、硝酸铜的含量为1.3mg。硝酸胍为氧化性固体5.1类,类别3;硝酸铜为氧化性固体5.1类,类别2,临界量均为200t。

车间正常生产时气囊发生器量为100件,每件12个,共1200个。硝酸胍、硝酸铜含量为:1200×1.33mg=1596mg。

物料暂存间日储存气囊发生器65000个。硝酸胍、硝酸铜含量为:65000×1.33mg=86450mg

4)特种设备(长输管道和工业企业煤气管道)重大危险源的辩识:本公司不涉及长输管道和工业企业煤气管道,故本公司不构成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公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评价组经过对保定奥托立夫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厂址条件、周边环境、厂区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工艺和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安全管理方面进行安全评价,我公司安全评价小组成员一致认为:保定奥托立夫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现状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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