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龙凤加油城安全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21-11-04 16:18:08点击次数:957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阜平县龙凤加油城

地理位置:阜平县平阳镇平阳村东岭

联系人:张庆杰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阜平县龙凤加油城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阜平县龙凤加油城位于阜平县平阳镇平阳村东岭,成立于2007年04月17日,类型: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6246665661076。投资人:张庆杰,负责加油站日常经营及安全管理,该站配置员工5人,其中站长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均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合格证书;加油员3人,均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度的除外)、润滑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共使用6座埋地卧式S/F直埋卧式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其中15m3汽油储罐1台,30m3柴油储罐5台(停用1台),加油管道均为双层复合管道,双层油罐的渗漏检测采用在线监测系统,汽油设施均已设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该站在罩棚下设6台加油机,呈双排布置,其中1台为汽油加油机,5台为柴油加油机(其中1台停用)。

按照第3.0.9的规定计算,油罐总容积为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属于三级加油站。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7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庆杰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坍塌、高处坠落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 18218-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

该站储存经营的产品有柴油和汽油,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表1范围内,临界量为200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1)生产单元

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在加油作业区,因管道内不储存汽油,因此生产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储存单元

该站汽油总储量为15m3,汽油的密度为0.75t/m3,折合成质量为:15×0.75×0.95=10.69t,汽油的临界量为200t。

S=q1/Q1+q2/Q2+…+qn/Qn=10.69÷200=0.0534<1。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站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及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方面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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