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定州旭阳氢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定州市军工路269号
联系人:李成山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定州旭阳氢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安全评价报告
简介:定州旭阳氢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5日,位于定州市军工路269号,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尹天长,经营范围为: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氢能新型能源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经营品种为:氢气及氢能源,包括氢气、氮气、氧气、液氧、氩气、甲醇。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氢气、氮气、氧气、液氧、氩气、甲醇属于危险化学品。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设储存设施,均是联系好业务后,委托有资质承运单位从生产厂家直接运送到客户处,故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单位。
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氢气、甲醇列入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其经营过程应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本报告将对上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析其在经营过程中具有的危险、有害因素。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王玉娥、郭雪娇;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11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李成山(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定州旭阳氢能有限公司经营的危险物品主要危险性质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经营场所存在火灾、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 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由于该公司的业务经营场所不存放危险化学品,经营方式只是联系业务和票据往来,因此该公司的业务经营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项目的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其安全经营的危险程度可以接受。被评价单位具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范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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