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东方加油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11-03 11:02:00点击次数:941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定州市东方加油站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郑盛

地理位置 :定州市车站旧货市场门口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定州市东方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定州市东方加油站位于定州市车站旧货市场门口,成立于2011年4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23081146299,经营单位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徐光明,委托郑盛为站长。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汽油、柴油(危化品除外)、煤油零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经营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度的除外),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乙醇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乙醇汽油序号为1630,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该站已取得了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冀定州行审危经[甲]字[2020]060260号,许可范围:汽油。

该站现有劳动定员14人,其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从业人员12人。罩棚下设4台加油机(汽油加油机2台,柴、汽油加油机2台),呈双排布置;罐区设有4台单体容积均为30m3的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SF双层油罐,三汽一柴,柴油罐做了阻隔防爆),油罐总储油量为120m3(柴油折半计算后为105m3),规模属二级加油站。

加油管道采用双层复合管道,双层加油管道渗漏检测采用人工检测方式,双层罐的渗漏检测采用在线检测方式,并设置了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刘丽丽、刘涛;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9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郑盛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爆炸、火灾、中毒窒息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汇总

序号

危险、有害因素

存在区域

设备或设施

1

火灾、爆炸

储罐区、加油区、卸油点人孔井

输送油品管道、加油机、加油枪(口)、通气管口

2

中毒和窒息

加油区、储罐区

加油机、油罐

3

触电

发电机房、站房加油区等

配电盘、加油机等用电设备

4

车辆伤害

卸油点、加油区洗车房

进站卸油、加油车辆洗车车辆

5

物体打击

站房、加油区

加油机

6

机械伤害

加油区

检维修设备、加油机

7

高处坠落

站房、罩棚

 

8

坍塌

站房、罐区、罩棚洗车房、发电机房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总局7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该加油站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该站储存经营的产品有柴油和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是汽油,汽油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表1范围内,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如下:

1)生产单元

在加油作业区,因管道内不储存汽油,因此生产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储存单元

该加油站汽油总储量为90m3,汽油的密度为0.75t/m3,折合成质量为:90×0.75=67.5t<200t,汽油的临界量为200t,其储存量远远小于其临界量。

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加油站具备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其周边安全生产条件、平面布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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