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21-12-31 15:11:21点击次数:1032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
地理位置: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朝阳北大街(徐)199号
联系人:李红彬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4日,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朝阳北大街(徐)199号,公司性质为台、港、澳投资企业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马辉,劳动定员380余人。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汽车天窗、汽车加热器、汽车空调,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安装、维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生产汽车天窗等。通过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工艺过程分析,在整个工艺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乙醇、碳酸二甲酯、异丙醇、丁酮、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使用量较少。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彭晓、胡拴虎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10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李红彬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灼烫、噪音和振动、其他伤害。
储存、使用和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坍塌。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 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碳酸二甲酯、异丙醇、丁酮、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二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范围,乙醇属于表一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范围。
序号 原辅料名称 主要成分 最大储存量 临界量(t)
1 酒精 乙醇(95%) 400kg 500
2 KP9960 碳酸二甲酯(50-60%)、乙酸乙酯(10-20%)、炭黑(10-20%)、醋酸正丁酯(1-10%)、硫代磷酸三苯基异氰酸酯(1-10%) 84L 1000
3 KP9965 碳酸二甲酯(60-70%)、醋酸正丁酯(10-20%)、乙酸乙酯(1-10%)、炭黑(1-10%) 84L 1000
4 稀释剂0608 乙醇(60-70%)、异丙醇(40-50%) 84L 1000
5 清洁剂 乙醇(50-100%)、异丙醇(5-10%)、3-氨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1-5%)、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1-5%) 180L 1000
6 异氰酸酯(芳香族) 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10-70%) 4t 1000
从上表中,看到危险化学品存量较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特种设备(长输管道和工业企业煤气管道)重大危险源的辩识:本公司不涉及长输管道和工业企业煤气管道,故本公司不构成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公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评价组经过对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厂址条件、周边环境、厂区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工艺和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安全管理方面进行安全评价,我公司安全评价小组成员一致认为: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安全生产现状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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