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雄县民顺燃气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河北省雄县朱各庄镇马庄村
联系人:倪志强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雄县民顺燃气有限公司雄县革塑园区门站与CNG/LNG加气合建站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
雄县民顺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3日,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东民,公司主要负责人委托为王靖宇,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并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383989390767。该公司分为调压门站和加气站两部分,加气站用于CNG、LNG销售加气。该公司门站部分取得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管道燃气(天然气),许可证编号:冀201807160021G,有效期限2018.08.08-2023.08.07。
该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县朱各庄镇马庄村,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6.0549234°,北纬39.0588751°。总占地面积10000㎡。
该项目调压门站主要设备有调压工艺装置1座,设计供气规模日处理能力30×104Nm³。
该项目有CNG/LNG合建站1座,为以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汽车加注天然气。其中CNG加气工艺设备为:2台CNG压缩机、1台缓冲罐、1台回收罐、1台排污罐、1台干燥器、1套CNG储气瓶组、4台CNG加气机。CNG日加气能力2×104Nm³;LNG加气工艺设备为:1座LNG储罐、1台LNG双泵撬、2台LNG加气机。LNG日加气能力3×104m³。
该项目CNG储气瓶组容积9m³,LNG储罐容积60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13条,属二级CNG/LNG加气合建站。
。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郄志鹏、孙一宁;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9月20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倪志强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该天然气中级调压门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天然气和四氢噻吩。其中天然气被列入表1中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四氢噻吩被列入表2中易燃液体,高度易燃液体:闪点<23℃的液体(不包括极易燃液体)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其临界量与公司最大储量见下表: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序号 |
名称 |
临界量/t |
公司最大储量/t |
1 |
天然气 |
50 |
27.12t |
2 |
四氢噻吩 |
1000 |
主要存在于加臭机和汇管中,不储存,远小于1000t |
本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为生产装置单元、储存单元分别进行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生产和储存,仅存在于管道中,故本项目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雄县民顺燃气有限公司雄县塑革园区门站与CNG/LNG加气合建站总得分为87.2分,安全条件符合运行要求,需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逐步完善安全条件。该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务必坚决消除人的各种不安全行为,在不合格项未整改完毕之前,应当通过强化安全管理、强化监控监测、加强设备设施的现场巡检等补偿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苗头,采取包括停产停业整改等一切必要的措施阻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