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保定硕辰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涞水县义安镇温辛庄村(112国道北侧)
联系人:张航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保定硕辰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天然气门站与CNG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
保定硕辰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5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安水,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并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230594461463,经营范围:天然气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分为门站和加气站两部分,加气站用于汽车、槽车加气。该公司加气站部分取得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燃气汽车加气母站,许可证编号:冀201607210026J,有效期限:2021.09.28-2026.10.25;经营类别:燃气汽车加气站,许可证编号:冀201607210008J,有效期限:2021.11.05-2026.11.23。
该项目位于涞水县义安镇温辛庄村(112国道北侧)。站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3745389°,东经115.8058502°。总占地面积4667㎡。
该项目门站主要设备有调压工艺装置1座,设计供气规模4.38×107m3/a,主要为涞水县城规划区域内用户提供工商业及民用生产生活用气。
该项目CNG加气站主要设备有供民用的撬装式减压撬1座,撬装式天然气压缩机1台(预留压缩机安装位置1处),全自动加气机4台,天然气卸气柱1台(预留卸气柱安装位置1处),天然气高压储气井3座,总容积为8.2m³。设计供气规模2000m³/d。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郄志鹏、孙一宁;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11月10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张航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该天然气中级调压门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天然气和四氢噻吩。其中天然气被列入表1中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四氢噻吩被列入表2中易燃液体,高度易燃液体:闪点<23℃的液体(不包括极易燃液体)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其临界量与公司最大储量见下表: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序号 |
名称 |
临界量/t |
公司最大储量/t |
1 |
天然气 |
50 |
1.757t
|
2 |
四氢噻吩 |
1000 |
主要存在于加臭机和汇管中,不储存,远小于1000t |
本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为生产装置单元、储存单元分别进行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生产和储存,仅存在于管道中,故本项目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雄县民顺燃气有限公司雄县塑革园区门站与CNG/LNG加气合建站总得分为80.66分,安全条件符合运行要求,需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逐步完善安全条件。该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务必坚决消除人的各种不安全行为,在不合格项未整改完毕之前,应当通过强化安全管理、强化监控监测、加强设备设施的现场巡检等补偿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苗头,采取包括停产停业整改等一切必要的措施阻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