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大城县留各庄镇五户张吉村
联系人:冯晨媛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甲醛、甲缩醛溶液化工产品项目(年产5万吨甲醛生产线--甲醛3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简介: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5月21日,于2016年5月31日取得由大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5069404724U),公司注册住所大城县留各庄镇五户张吉村,法定代表人:张富辰,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主要生产甲醛溶液和甲缩醛溶液。
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甲醛、甲缩醛溶液化工产品项目于2013年3月21日在大城县发展改革局备案,办理了《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大发改工备字〔2013〕14号),由于资金问题,部分生产设备未到位等原因,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甲醛、甲缩醛溶液化工产品项目的一条5万t/a甲醛生产线未能验收,其余生产线(5万t/a甲醛生产线2条,3万t/a甲缩醛生产线2条,4万t/a甲缩醛生产线1条)于2018年进行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入生产。该5万t/a甲醛生产线于2021年10月进入试生产阶段,建成后该生产线作为备用生产线,不另增加产能。
2013年5月18日大城县留各庄化工保温材料工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的证明。该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由保定平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已通过审查,于2016年1月25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廊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6]766号;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由湖北省缘达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已通过审查,于2016年2月5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廊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6]768号。
该项目位于大城县留各庄化工保温材料工业聚集区,园区于2010年7月20日由大城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大城县留各庄化工保温建材工业聚集区管委会请示实施《大城县留各庄化工保温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0-2020)》([2010]13号)的批复,于2010年8月10日由大城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大城县留各庄化工保温建材工业聚集区管委会请示实施《大城县留各庄化工保温工业聚集区控制详细规划(2010-2020)》([2010]23号)的批复,于2016年1月18日取得了《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告知书》廊安监危化园区备字[2016]0001号。
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甲醛、甲缩醛溶液化工产品项目(年产5万吨甲醛生产线--甲醛3线)试生产方案论证,查看现场安全设施,并于2021年10月22日进行了复查,形成论证意见,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3月25日进行试运行。
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甲醛生产线--甲醛3线项目,生产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其生产、储存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甲醛、天然气。该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情况见下表。
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情况简表
序号 |
名称 |
危险性类别 |
目录序号 |
CAS号 |
火险 类别 |
A |
B |
C |
D |
E |
备注 |
1 |
甲醇 |
易燃液体,类别2 |
1022 |
67-56-1 |
甲类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原料 |
2 |
甲醛 |
腐蚀性物质 |
1173 |
50-00-0 |
丙类 |
否 |
是 |
否 |
否 |
否 |
原料/产品 |
3 |
天然气 |
易燃气体,类别1;加压气体 |
2123 |
8006-14-2 |
甲类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锅炉 燃料 |
注:A是否剧毒化学品,B是否高毒物品,C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D是否易制毒化学品,E是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原料甲醇、产品甲醛、锅炉燃料天然气为危险化学品,因此,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甲醛生产线--甲醛3线项目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范围。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王玉娥、翟振月;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12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冯晨媛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触电、坍塌、淹溺及其他伤害。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保定平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判定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储存单元中罐组一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
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取得了大城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廊)安监重备证字[2021]RWH0066,重大危险源为:三级重大危险源1个,有效期三年。
1.危险化学品
河北中森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甲醛生产线--甲醛3线项目为备用生产线,储存设施已经过验收,不新增储罐,生产设备新增,生产过程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为甲醇、甲醛、天然气等,由于天然气不储存,故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甲醇已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其临界量为500t。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判定:该项目生产车间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构成了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
2.长输管线
该项目不构成长输管线重大危险源。
3.工业企业煤气管道
该项目不构成工业企业煤气管道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要求。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后具备了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具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