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定州市永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定州市清风店镇连仲村
联系人:张连柱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定州市永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定州市永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7年11月,位于定州市清风店镇连仲村,占地面积约1400㎡,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东经115°3′2″,北纬38°34′48″。经营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连柱。该站定员5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站为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新建加油区、站房和油罐区。
该站加油区设4台双枪加油机(均新购),包括2台汽油双枪加油机,2台柴油双枪加油机。储罐区位于罩棚南侧的行车道下,采用承重罐池,内设有4台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SF)双层油罐,包括2台30m3乙醇汽油储罐,2台30m3柴油储罐,油罐总储油量为120m3(柴油折半计算后为90m3),加油站设计规模为三级加油站。
该站建成后,经营乙醇汽油、柴油[油品标号0号、-10号,闭杯闪点>60℃]。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车用柴油》GB19147-2016和GB19147-2016/XG1-2018第5.2条:0号、-10号柴油闪点不低于60℃,故该站经营的柴油[闭杯闪点>60℃]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所以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王玉娥、郭雪娇;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10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张连柱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及坍塌。
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序号 |
位置 |
火灾 |
爆炸 |
中毒窒息 |
1 |
加油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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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油罐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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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油罐人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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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卸油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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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气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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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油品泄漏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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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油品泄漏流至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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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站房、配电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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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检维修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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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表示存在)
序号 |
位置 |
车辆伤害 |
触电 |
物体 打击 |
高处 坠落 |
坍塌 |
1 |
加油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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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卸油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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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气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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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修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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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罩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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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构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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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储罐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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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 18218-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
该项目储存经营的产品有柴油和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是汽油,汽油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表1范围内,汽油的临界量为200t。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该加油站汽油总储量为:60×0.75=45t<200t,其储存量远远小于其临界量。
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了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