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保定市新市区恒源乙炔气厂
地理位置:保定市竞秀区南奇乡孙家塘村
联系人:袁秋林 13833269158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保定市新市区恒源乙炔气厂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
保定市新市区恒源乙炔气厂成立于2001年3月,位于保定市竞秀区南奇乡孙家塘村,厂区占地面积7.3亩,企业类型为股份合作制,法定代表人:袁秋林,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并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现有员工15人,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经营范围: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丙烷切割气、氮、二氧化碳、氩、氧、乙炔批发、零售;金属制品,五金产品,仪器仪表销售;无缝气瓶检验(限无毒、非可燃介质钢制无缝气瓶),特种气瓶检验(限溶解乙炔气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设有60m³的液氧低温储罐1台,50m³的液态二氧化碳低温储罐1台,15m³的液氩储罐2台和15m³液氮储罐1台,从事液氧、液氮、液态二氧化碳、液氩气化、充装经营。在该公司经营活动中兼营的乙炔、丙烷由生产厂家送到东厂区的乙炔及丙烷气瓶储存库,不涉及生产。因原有的15m³液态二氧化碳低温储罐密封性、压力等参数不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安全系数降低,存在安全隐患,故在原址更换1台50m³液态二氧化碳低温储,其储存性质、技术、工艺均未发生变化。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公司生产储存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烷。
该公司已取得由保定市竞秀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冀保竞危化经字[2019]000002,许可范围: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丙烷切割气、氮、二氧化碳、氩、氧、乙炔,有效期限为2019年01月11日至2022年01月10日。该公司取得了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证书编号为:TS4213A67-2023,有效期限为2019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09日。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郄志鹏、孙一宁;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12月7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袁秋林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其他伤害(冻伤)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该天然气中级调压门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天然气和四氢噻吩。其中天然气被列入表1中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四氢噻吩被列入表2中易燃液体,高度易燃液体:闪点<23℃的液体(不包括极易燃液体)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其临界量与公司最大储量见下表: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序号 |
名称 |
临界量/t |
公司最大储量/t |
1 |
天然气 |
50 |
1.757t |
2 |
四氢噻吩 |
1000 |
主要存在于加臭机和汇管中,不储存,远小于1000t |
本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为生产装置单元、储存单元分别进行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生产和储存,仅存在于管道中,故本项目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氧气站设计规范》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检查项中A类项全部合格,B类项存在2个不合格项,企业已经整改合格,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我公司评价组经过对保定市新市区恒源乙炔气厂厂址条件、总平面布置与建(构)筑物、安全管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物料储存、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方面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整改后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保定市新市区恒源乙炔气厂安全现状及安全管理情况综合评价为符合安全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