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艺通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22-03-22 15:03:06点击次数:929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唐县艺通加油站

地理位置:保定市唐县黄石口乡河北村

联系人:刘镇 13284380528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

唐县艺通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

唐县艺通加油站成立于2006年3月,位于保定市唐县黄石口乡河北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627662229699K,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邓叶华。该站占地面积约3373.33m2。经营范围:汽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2月8日)、柴油(闭杯闪点≤60℃的除外)、煤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经营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序号为1630,故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该站已取得了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冀保危化经字[2019]060667号,许可经营车用乙醇汽油。

该站现有员工4人,其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加油员2人。该站设有站房1座,罩棚1座,在罩棚下设7台加油机(2汽5),呈双排布置;油罐区设有2台30m³汽油罐,3台30m³柴油罐,该站为防止油品渗漏设置了防渗罐池,加油管道采用双层管道,汽油设施设有加油站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并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油罐采取卸油时的防满溢措施。油罐总储油量为105m³(柴油折半计算后为45m³),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该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郄志鹏、孙一宁;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12月24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刘镇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触电、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其他伤害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

该加油站储存经营的汽油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表1范围内,临界量为200吨。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①生产单元

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不存在生产单元。

②储存单元

该加油站汽油总储量为60m3,汽油的密度为0.75t/m3,折合成质量为:60×0.75=45t<1

         由此可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加油站已取得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周边安全生产条件、平面布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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