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保定中茂能源有限公司高碑店加气站
地理位置: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新华北大街西侧安泰东路北侧
联系人:何大鹏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保定中茂能源有限公司高碑店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高碑店加气站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新华北大街西侧安泰东路北侧,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39.3380550°,东经115.9075000°。加气站南侧为安泰公路;东侧为万通加油站;北侧为3层居民楼;西侧为新春驾校。
保定中茂能源有限公司中阳母站利用压缩机将天然气加压储存,通过天然气集装管束车将20MPa压缩天然气运输至高碑店加气站长管拖车固定位置。高碑店加气站输气系统控制拖车气瓶内的天然气输入到增压撬体,完成油气分离和过滤,再输送达加气机给汽车加气。
CNG输气系统由长管拖车上的储气瓶、气体缓冲罐(油气分离器)、气体过滤器和天然气管路及相关阀件、安全阀、管件、附件组成。气体缓冲罐(油气分离器)容积20m3,天然气气路系统设置安全阀及安全放散管路,超压时将自动开启放散,确保系统安全。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彭晓、张乐乐
2、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1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姜月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加气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天然气。其中天然气被列入表1中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高度易燃液体:闪点<23℃的液体(不包括极易燃液体)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其临界量与公司最大储量见下表: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加气站CNG罐车储气瓶组水容积为18m3,压力为20MPa,最大储存量为3600m3,常压下天然气的密度为0.711kg/m3,折合成质量为:3600×0.711/1000≈2.56t。
加气站缓冲罐水容积为20m3,常压下天然气的密度为0.711kg/m3,设计压力为4.5MPa,折合成质量为:20×45×0.711/1000≈0.64t。
(2.56+0.64)/50≈0.064<1。
序号 |
名称 |
临界量/t |
实际储存量/t |
备注 |
1 |
天然气 |
50 |
3.2 |
包括长管拖车储气瓶组、缓冲罐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为生产装置单元、储存单元分别进行辨识。本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天然气最大储量为3.2t;故加气站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不存在长输管道。
经过对该加气站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保定中茂能源有限公司高碑店加气站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构成长输管道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根据《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50811-2012第3.4.7条,根据评价对象总得分做出评价结论:
表8.3评价得分与评价结论对照表
评价总给分 |
评价结论 |
≥90 |
安全条件较好,符合运行要求 |
≥80,且<90 |
安全条件符合运行要求,需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逐步完善安全条件 |
≥70且<80 |
安全条件基本符合运行要求,但需限期整改隐患 |
<70 |
安全条件不符合运行要求,应立即停止运行,进行隐患整改,完善安全条件后重新评价,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继续运行 |
根据式2和评价得分与评价结论对照表,得出保定市中茂能源有限公司高碑店加气站总得分为87.94分,安全条件符合运行要求,需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逐步完善安全条件。该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务必坚决消除人的各种不安全行为,在不合格项未整改完毕之前,应当通过强化安全管理、强化监控监测、加强设备设施的现场巡检等补偿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苗头,采取包括停产停业整改等一切必要的措施阻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