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嘉华铝业有限公司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22-04-02 14:48:29点击次数:1199次字号:T|T

涿州嘉华铝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涿州嘉华铝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涿州市松林店镇松高路南侧

联系人:梁朝兴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涿州嘉华铝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涿州嘉华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3月23日,位于涿州市松林店镇松高路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785749889J,法定代表人戴勇,注册资本柒佰零伍万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铝材、钢材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该公司占地10亩,生产车间地上二层,建筑面积8208平方米,办公楼地上三层,建筑面积1008平方米,公司现有人员48人,购置各类机加工设备46台/套。

该公司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管理部作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负责全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王素娟、彭晓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10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梁朝兴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火灾、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起重伤害、容器爆炸、其他伤害等。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该企业不涉及煤气管道与长输管道,故只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或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S=q1/Q1+q2/Q2+…+qn/Qn≥1

式中:

S----辨识指标;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本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柴油,未列入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

因此,该企业目前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评价组经过对涿州嘉华铝业有限公司厂址条件、周边环境、厂区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工艺和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安全管理方面进行安全评价,我公司安全评价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涿州嘉华铝业有限公司在整改以上问题后,安全生产现状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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