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中环嘉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项安全评价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保定市中环嘉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位于保定市满城区于家庄镇汤村村北
联系人:王凯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保定市中环嘉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项安全评价
简介:保定市中环嘉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厂区占地面积约33957.5m2,注册资金贰仟万元整,属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超。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任命王凯为委托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行使主要负责人职权。该公司主要负责满城区新兴产业园区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水处理过程中涉及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双氧水(过氧化氢溶液、含量27-30%)。该公司设有双氧水投加间1座,内设12.5m³的双氧水(含量27-30%)储罐1台,用于污水处理辅料添加。投加间内配套设置双氧水计量泵、卸料泵、事故泵等设施。
公司现有员工7人,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1名,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因疫情影响,主要负责人已报名但线下培训及考核工作延期,时间未定(王凯已取得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孙一宁、郄志鹏;
2、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10月27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王凯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该项目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该项目不存在生产单元,储存单元的双氧水(含量27-30%)最大储存量为12.5m³×1.46=18.25t<50t
所以,该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