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高任路北侧杨家屯村北,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3日,法定代表人王纪代,负责本公司全面管理工作。注册资金贰亿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为:从事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处理;中水加工、经营;给排水工程施工;环保设施、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城市供水(自来水)系统的安装、运行管理与维护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废水处理及回用装置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服务;销售该公司的产品;节能减排降耗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和转让;生产经营的环境安全健康管理技术咨询及指导;环保产业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项目劳动定员19人,年工作时间365天,四班三运转倒班制,单班工作8小时。
该项目主要处理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的辅料有:10%次氯酸钠溶液、柠檬酸、30%液碱(氢氧化钠溶液)、三氯化铁溶液(30%)、液氧、臭氧等,工艺过程中生成臭氧。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10%次氯酸钠溶液、30%液碱(氢氧化钠溶液)、三氯化铁溶液(30%)、液氧属于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已取得由高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6万吨/日污水处理(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文号:高阳发改投资核字[2019]105号。
(1)项目名称: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6万吨/日污水处理(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4)法定代表人:王纪代。
(5)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高任路北侧杨家屯村北,该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38.6956367°、东经115.8087813°。
(6)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6万吨/日污水处理(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6万吨/日污水处理,新建粗格珊、进水泵房、调节池、细格栅、混凝沉淀池、膜格栅、水解酸化池、A2/0生物池、MBR膜反应池、膜设备间、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臭氧接触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及设备间、纤维转盘滤池、消毒渠、控制室、传达室、储泥池及污泥泵房、缓冲储泥池、污泥浓缩及脱水机房(含浓缩储泥池、调理池)等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6714.91m2;新上格栅、潜污泵、卧式离心泵、搅拌器、推流器、曝气管、真空泵、空压机、臭氧发生器、单级高速离心鼓风机、螺杆泵、罗茨风机、压滤机、膜组件、生物除臭装置等设备。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第二条(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范围及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总局79号令修正)执行;工业企业煤气管道和长输管线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按附件(1、2)执行。”
依据上述标准、文件的要求,该项目不涉及工业企业煤气管道和长输管线,因此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内容为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液碱(30%)、三氯化铁(30%)、次氯酸钠、液氧。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1的有:液氧,临界量为200t。
1、生产单元
液氧管道长度直径DN65是124米,储存于管道内的液氧量,明显远远少于其临界量,因此在生产单元液氧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储存单元
该项目液氧储存在储罐中,储罐区设有2台50m3的液氧储罐,储罐总容积为100m3,液氧密度为1140kg/m3,则实际存在量为:100m3×1140kg/m3=114t。
储存量和临界量情况见下表:
序号
工艺及设备设施名称
危险化学品名称
实际存在量(t)
临界量(t)
1
液氧储罐
液氧
114
200
114t<200t,所以液氧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该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经过辨识,该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通过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根据该项目设备设施运行特点及危险程度,本报告针对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目前的安全设施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经过现场查看和对项目资料的详细分析评价,评价组认为: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运行正常,能达到预期效果;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配置了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建档;其他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要求已落实;制定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并进行了演练。
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6万吨/日污水处理(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的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已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3.2 项目基本情况
3.2.1项目简介
4.8 重大危险源辨识
4.8.1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及方法
4.8.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
4.8.3 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