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易县鑫达加油站
地理位置:易县南大地村
联系人:陈站长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易县鑫达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易县鑫达加油站位于易县南大地村,成立于2012年7月23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33050956801K,经营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李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度的除外)、煤油、润滑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经营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度的除外),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乙醇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乙醇汽油序号为1630,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该站已取得了由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冀保危化经字[2020]060767号,许可范围:车用乙醇汽油。
该站现有劳动定员9人,其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罩棚下设4台加油机(乙醇汽油加油机2台,柴油加油机2台),洗车房1间(人工洗车);罐区设在加油站东北部,罐区设25m³S/F双层油罐4台,其中柴油储罐2台,乙醇汽油储罐2台;油罐总储油量为100m3(柴油折半计算后为75m3),规模属三级加油站。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彭晓 王玉娥
2、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10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站长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坍塌、高处坠落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 18218-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
该站储存经营的产品有柴油(不含闭杯闪点≤60℃的柴油)和乙醇汽油,乙醇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乙醇汽油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范围内,临界量为200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如下:
现在分别对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1)生产单元
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不存在生产单元。
(2)储存单元
该加油站乙醇汽油总储量为50m3,乙醇汽油的密度为0.75t/m3,折合成质量为:50×0.75=37.5t<200t,乙醇汽油的临界量为200t,其储存量远远小于其临界量。
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站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及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方面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安全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