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宏琦气体有限公司气体充装站(不含城镇燃气)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河间市宏琦气体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
联系人:尹丽芳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阜平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土岭CNG储配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河间市宏琦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4日,注册地址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厂区占地面积13820.6m2,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尹丽芳,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该公司现有员工10人,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经营范围:城镇燃气、气罐及配件、五金工具、气化设备销售;罐体防腐、无水清洗、专项清洗服务。氧(液化的或压缩的)、氮(液化的或压缩的)、氩(液化的或压缩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或压缩的),储存经营;乙炔(无储存)、氦气(无储存)、丙烷(无储存)、氢气(无储存)、实验标气(无储存)、混合气(无储存)、干冰(无储存)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已取得由河间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冀沧河危化经字[2019]D00001,许可范围:氧(液化的或压缩的)、氮(液化的或压缩的)、氩(液化的或压缩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或压缩的)储存经营;乙炔(无储存)、氦气(无储存)、丙烷(无储存)、氢气(无储存)、实验标气(无储存)、混合气(无储存)、干冰(无储存),有效期限为2019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1日。该公司取得了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证书编号为:TS4213P53-2024,有效期限为2020年06月22日至2024年06月21日。
该公司设有50m³的液氧储罐1台,15m³的停用液氧储罐1台,30m³的液氩储罐1台,30m³的液氮储罐1台,20m³的液态二氧化碳储罐1台,从事液氧、液氩、液氮、液态二氧化碳的储存、充装经营。(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关鑫、王红;
2、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11月01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薛洪松、尹丽芳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车辆伤害、坍塌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3]9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5]15号)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其临界量为200t
现在分别对该公司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③生产单元
充装时使用氧[压缩的或液化的]直接从储罐内经气化器及充装排或直接至充装排,不涉及储存,氧气钢瓶放置在气体充装间,氧气瓶每瓶约8.5kg,在气体充装间重瓶区存放200瓶;液氧钢瓶每瓶约200kg,在气体充装间重瓶区存放50瓶,生产单元氧的最大存量:
200×8.5/1000+200×50/1000=11.7t<200t(氧的临界量)
所以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存在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④储存单元
该公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被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中,其临界量与公司最大储量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临界量/t |
公司最大储量/t |
1 |
氧[压缩的或液化的] |
200 |
51.3 |
液氧密度为1.14t/m³,该公司液氧储罐为50m³,充装系数为0.9,故50×1.14×0.9=51.3t<200t
所以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存在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因此判定:该公司使用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中附件1和附件2的规定,该公司不涉及工业企业煤气管道和长输管线,所以未构成长输管道重大危险源。
(3)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该公司无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河间市宏琦气体有限公司气体充装站(不含城镇燃气)安全现状及安全管理情况综合评价为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该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务必坚决消除人的各种不安全行为,在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完善之前,应当通过强化安全管理、强化监控监测、加强设备设施的现场巡检等补偿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苗头,采取包括停产停业整改等一切必要的措施阻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