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华宇加油站
地理位置:南大港西环路西侧(河畔华府西侧)
联系人:马金宏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华宇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简介: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华宇加油站位于南大港西环路西侧(河畔华府西侧),投资人为马金宏,该站为新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用地面积拟设为2763.3m2。该站建成后拟分为加油区、油罐区和站房,新建238.58m2(以外墙计算)的站房(二层砖混结构)一座,站房内拟设收银室、办公室、值班室、财务室、卫生间、配电室、接待室及便利店;在加油区拟设占地面积为725m2罩棚,罩棚下设6台加油机(均为双枪加油机),呈双排布置;在油罐区拟设5台埋地油罐(3台30m3乙醇汽油钢罐和2台50m3柴油钢罐),油罐区设防渗罐池,设3个隔池;该站拟设置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该站油罐总容积为140m3(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算),规模属于二级加油站(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规定的等级划分标准)。
(三)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人员:国敬武、李欣;
2、现场调查时间:2014年12月17日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马金宏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分布
危险因素 |
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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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区 |
加油区 |
站房 |
配电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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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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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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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窒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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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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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危险因素 |
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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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区 |
加油区 |
站房 |
配电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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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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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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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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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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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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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存在该危险有害因素,“/”表示不存在。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该加油站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汽油的临界量为200吨,该站汽油总储量为:30×3×0.75=67.5吨,远远小于其临界量,所以该加油站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该建设项目已在相关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符合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立的许可要求,本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项目选址与平面布置的合理性: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
3)工艺技术及主要装置的可靠性:评价认为该项目的技术成熟,工艺装置安全可靠,满足安全要求。
4)公用工程的配套性:评价认为加油站拟设的设施、设备,符合规范要求,能够满足该建设项目安全经营的需要。
5)安全管理的保障性: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要求。
建议:
(1)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2)埋地油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3)当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时,连接处必须用金属导线跨接。
(4)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5)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和避免违章操作行为。按照GB/T29639-2013的要求编制该加油站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演练,该预案应在当地安监局备案。
(6)定期对加油站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电气设备的防爆设施应按《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要求来配置。